「文明提醒」“静音广场舞 文明健步走”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03-28  浏览:1047次  

为营造文明和谐社会风尚,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发出倡议,倡导“静音广场舞”。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作为一种简捷方便的锻炼方式受到许多人的喜爱和追捧,是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之一,但其“扰民”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保护中心就规范“静音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发出如下倡议:

一、控时降音,文明健身。全市市民在开展、参与广场舞、暴走团和健步走活动时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作息。提倡夏季在20:30前结束,其他季节在20:00前结束,持续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活动声源处音量最高不超过85分贝,逢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应暂停活动。

二、遵纪守法,加强自律。开展和参加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等集体活动时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活动场地尽量选择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做到不扰民、没噪音、不占道,不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三、团结友善,和谐相处。参加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时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得恶意比拼音量。要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友好协商,理性化解社会矛盾。

四、崇德守礼,爱护公物。要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守则、社会公德,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财物,争做讲文明话,行文明事的文明公民。

五、身体力行、广泛宣传。全市市民通过身体力行,向亲人、朋友积极宣传解读文明健康和谐的健身方式,以个人带动家庭,再通过家人带动周围的亲戚朋友,形成崇尚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争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拥护者、先行者、实践者、宣传者,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汇聚每个人的力量,凝聚起社会治理的磅礴之力,形成“人人遵守、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为新乡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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