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办理各项业务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2059次
一、咨询类业务
(1)申请主体是企业(法人)的,请下载并填写新乡市维权援助申请表,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
(2)申请主体是自然人的,请下载并填写新乡市维权援助申请表,附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专利侵权判定委托类业务
(1)申请主体是个人、企业(法人)的请下载并填写专利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委托书,附加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与相关证据材料。
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委托书中加盖公章。
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中签字。
(2)申请主体是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的,请下载并填写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委托鉴定函,加盖单位公章。附加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与相关证据材料。
三、联系方式
保护中心维权事务科
Tel:0373-3050189
电子邮箱:xxbhzx_w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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