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关于申报首批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2017次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提升专利预审业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助力我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共建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背景和意义

保护中心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职能优势,围绕我市起重设备、电池上下游产业开展专利预审业务,2022年度专利预审接收量近3000件,授权专利1848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13件,占全市授权发明总量的27.3%,经预审合格的专利质量显著提升,授权周期大幅压缩,为我市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在预审业务开展过程中,我中心也发现部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知识产权实务人才缺乏,高价值专利不多且缺乏科学布局,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支撑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为此,我中心拟通过共建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搭建保护中心与企业交流互动平台,有助于专利预审提质增效的同时,更好的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一方面通过共建实践基地,专利预审员能够深入企业生产研发一线,了解生产工艺、流程以及研发设计情况,增强专利技术知识储备,提升专利预审工作质效;另一方面有助于保护中心及时掌握企业服务需求,为企业研发攻关、专利挖掘与布局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并提供专利预审服务,助力企业专利快速授权;再一方面保护中心着眼企业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需求,开设系列培训课程,为企业培养一批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助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实现互惠共赢。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所申报的专利申请属于保护中心预审服务的产业和技术领域。

(二)企业属于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业备案(领军、示范)企业或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

(三)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专职管理人员和经费投入,有专利挖掘、布局及预审服务需求。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预审员实践能力提升工程。保护中心适时组织专利预审员赴有关企业进行调研,深入了解研发、生产一线状况,与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通过专业技术学习与实践,助力预审业务提质增效。

(二)实施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提升工程。保护中心根据每家企业研发和专利申报需求成立服务小组进行专项服务,指导企业开展专利挖掘和布局,并对相关专利进行预审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快速通道,争取在短期内获得授权。

(三)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育“春蕾工程”。保护中心协调师资力量,开设企业知识产权实务研修班,重点围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专利信息分析、技术交底书撰写、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等进行专题培训,为企业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四、申报程序

(一)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采取自愿申报方式,各有意愿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申报书》,报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推荐。

(三)保护中心根据申报情况和产业领域,择优确定首批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开展相关活动。

五、基地管理

(一)实践基地要积极参加保护中心组织的知识产权实务培训、人才培养等活动,并配合保护中心做好企业调研、经验总结、新闻宣传等有关工作。

(二)实践基地每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每两年为一个培育周期,届时保护中心将组织对每家实践基地工作开展成效进行考评,成效不明显的,退出实践基地名单。 

六、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预审员实践基地推荐工作,请于2023年3月8日前将《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申报书》《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以及有关证明文件电子件和纸件报送保护中心预审确权科。

地    址:新飞大道东段新乡高新电子商务产业园

联 系 人:郭甜  刘彦君

联系电话:0373-3553059

电子邮箱:xxbhzx@126.com



           


附件1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申报书

附件2县(市)区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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