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1  浏览:32次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力量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侵权判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有效保护我市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组建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范围

(一)征集原则。按照自愿申报、公正审核、统一标准、动态进出的原则。

(二)征集范围。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为保护中心与行政机关协同联动、高效办理案件提供有关技术支持;为办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案件提供技术调查或法律支持。参与维权援助案件研讨,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等;

(二)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宣传、培训工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提供人才支撑和必要支持;

(三)参与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所涉法律环境、风险防范与纠纷应对进行专业研判,提供指导建议;

(四)其他需要维权援助专家支持的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责任心强,无学术道德问题,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身体健康,能够接受委托,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研讨咨询、培训授课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二)专业条件

 从事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代理或专利、商标的审查工作;高校的法学教师、法学科研人员或执业律师,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

(2)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或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实务经验;

(3)未取得上述职称及职业资质但专业能力突出的。

 四、申报要求

 1.本次征集采取个人申报方式,保护中心对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维权援助专家名单。

 2.申报人员认真填写《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明等)扫描件;

(3)其他知识产权领域所获奖励、荣誉证明,论文、研究成果说明或相关资质佐证材料扫描件。

3.申报人请填写《申请表》,与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并于4月30日前发送到邮箱xxbhzx_wq@163.com,《申请表》提交Word版即可,其他证明材料可以图片或PDF扫描件形式提供。

 

附件:附件--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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