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度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信用星级培育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6 浏览:1066次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印发的《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信用星级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新知保〔202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信用星级培育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月6日-1月10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3-3553059
电子邮箱:xxbhzx@126.com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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