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专利预审程序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9  浏览:37次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专利预审申请质量和预审服务效率,根据《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新知保〔2024〕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重新修订了《专利预审申请须知》《申请人承诺书》《专利代理机构承诺书》《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和《外观设计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等专利预审程序性文件,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可登陆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公众号或预审管理平台下载。

上述文件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2024年12月31日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向我中心提交专利预审申请时原版文件和新版文件均有效。从2025年1月1日起,代理机构和申请人在向我中心提交专利预审申请时,须提交新版的《申请人承诺书》《专利代理机构承诺书》以及《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或《外观设计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文件不齐全、版本错误或未认真履行自检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专利预审申请须知


附件2:申请人承诺书


附件3:专利代理机构承诺书


附件4: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


附件5:外观设计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




                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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