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预审管理平台案件提交系统预约功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浏览:1531次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预审服务流程,提升预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新乡保护中心”)拟定于2024年6月25日0时正式启用预审管理平台案件提交预约系统,系统开通后,代理机构和备案主体可通过预约系统提交预约申请。    

代理机构和备案主体在通过预审管理平台向新乡保护中心提交专利预审案件前,须在预审管理平台案件提交预约系统中如实填写专利申请相关信息(申请主体、专利类型、发明名称、产业领域等),预约成功后,显示预约号及排队信息。

当预约状态变为“可提交”时或者收到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后,代理机构和备案主体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预审案件,逾期未提交预审案件的,预约号将自动失效,将视为代理机构和备案主体主动放弃该案件预审提交资格。

各代理机构和备案主体在预约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新乡保护中心联系。

联系人:郭甜 刘彦君

电  话:0373-3050217

 附件:案件预约功能使用说明



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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