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2  浏览:999次  

各有关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试点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17〕17号)文件精神,着力强化高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和能力建设,切实加强项目过程督导和绩效管理,按照《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具体规定,根据各批次试点建设推进情况,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试点建设评估考核工作。

一、评估考核要求

(一)评估考核对象

总结评估:对2018年评选确定的首批3家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试点建设单位,开展建设期满总结评估。

年度考核:对2019年评选确定的第二批5家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试点建设单位,开展年度工作考核。

试点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考核内容

各试点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机制建设情况,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试点建设过程管理、保障措施、绩效产出及特色工作开展情况。评估考核指标及分值设置详见附件2。

(三)评估考核周期

总结评估: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

年度考核: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

(四)评估考核安排

1.各试点单位参照评估考核指标,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报送《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试点建设工作总结表》(见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省知识产权局根据评估考核指标,组织开展评估考核工作,以材料审核为主,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二、其他要求

请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客观、准确填报评估考核材料,于1月5日前将电子件并盖章纸件一式三份报省知识产权局。对年度考核和总结评估获得优秀等次的试点高校,省知识产权局将发布名单给予表彰,并加强各中心建设、运行工作指导和支持,对各中心创新做法在全省宣传推广。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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