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利预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46号)文件有关精神,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压缩专利预审审查周期,提高预审通过率和局授权率,更好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保护中心计划从2022年4月至12月开展专利预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及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及时、全面掌握全市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撤回情况、申诉处理情况、高质量专利申请占比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占比、发明专利结案中授权比例和授权后仅缴纳首年年费失效比例等信息,作为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注册备案、专利预审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专利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第411号公告)有关规定,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查实责任,按照《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预审管理办法”)对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拒不配合、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故意、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信用评价部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进行处理。
二、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低质量专利申请
预审员在专利预审过程中,可视申请文件撰写情况要求代理机构和申请人提供相关研发证明材料进行辅助审查,拒不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与专利申请相关度差的,对预审案件作不通过处理。对于专利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的形式问题较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合理,说明书背景技术大而空,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与技术方案关联性差等问题,经返回两次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作不通过处理。对于存在原理性缺陷或技术方案严重公开不充分的,经一次修改未能克服相关问题的,作不通过处理。不通过的专利预审案件原则上不得向保护中心重复提交,经修改确已克服原有缺陷的,须经原案件预审员确认并同意,在提交专利预审申请时提交研发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三、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专利预审等级评价管理机制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逐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逐步建立以信用为基础、以高质量申请为导向、以分级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为手段的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信用等级培育和动态监管机制,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逐步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高价值专利多、专利申请质量高、知识产权信用度好的创新主体,培育一批代理水平高、信用基础好的高水平代理机构。同时,适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为申请主体选择优秀代理机构,以及代理机构围绕申请主体特点针对性做好知识产权服务提供参考依据。
四、探索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发明人以及专利代理师黑名单制度
对于高校、科研院所向保护中心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报发明人信息,在按照预审管理办法对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将发明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一年内其发明的或参与发明的专利预审申请均须提交相关研发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研发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出现两次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发明人将列入保护中心黑名单,相关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向保护中心提交由其发明的或参与发明的专利预审申请。对于向保护中心提交涉嫌非正常专利预审申请的专利代理机构,除按照预审管理办法对其处理外,将相关专利预审案件的专利代理师纳入重点关注名单,保护中心将对其代理的专利预审申请的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要求代理机构和申请人提交相关研发证明材料,对于多次向保护中心提交涉嫌非正常专利的专利代理师,采取暂停其专利预审代理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列入保护中心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向保护中心提交其代理的专利预审申请。
五、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夯实预审工作基础
着眼我市产业、企业创新发展需要,拟在6月份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争取对产业领域及技术分类号进行适当扩展,为更多创新主体能够进入专利预审快速通道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资源和师资力量,不定期开展专利预审带教活动,进一步增强预审员对非正常、低质量专利申请的判断能力和检索审查能力,提升专利预审质量和效率。推动建立专利预审地方标准,逐步完善预审服务机制,最大限度的激发专利预审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潜能。
六、积极开展专利实务培训和预审服务需求对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技术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开展专利实务培训活动,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在企业研发、专利申报中的导向作用,逐步为我市培养一批实务型知识产权基础人才,有效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专利申报质量和专利管理运用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符合专利预审领域要求的创新主体在重大科研项目攻关、企业上市、重要项目申报等方面有专利预审服务需求的,可主动与保护中心预审业务部门联系,保护中心将抽调预审业务骨干组成专项预审小组,靠前服务,将专利挖掘、专利布局与企业研发、生产、市场竞争有机结合,帮助创新主体提升专利申请质量,争取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组合。
七、集成资源,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保护中心预审业务部门将加大预审管理平台信息统计和监管,每季度对专利预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公布,引导创新主体和代理机构提升专利预审申请质量。要加强与专利代理机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协调和沟通,适时组织召开专利预审工作座谈会或培训会,及时反馈预审情况,统一思想认识,及时解决预审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在保护中心备案的申请主体和注册的代理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运用效益和保护效果,为我市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4月21日
- 关于组织召开专利代理机构座谈会的通知 2024-12-19
- 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关于修订印发《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信用星级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12-19
- 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专利预审程序性文件的通知 2024-12-19
- 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关于修订印发《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12-19
- 知识产权舆情信息(2024年第3期)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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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新增备案主体名单的通知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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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信息预警简报(2024年第2季度)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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