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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关于开展专利预审申请文件自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ggfwroot  发布时间:2022-11-08 10:34:30  浏览:894次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提高专利预审工作效率,我中心在对预审工作中发现的申请文件缺陷进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拟制了《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试行)》和《外观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试行)》。

  各申请单位在提交专利预审申请文件前,务必对照自检表逐条进行自检,完整填写自检结果,经自检人和审核人签字、加盖自检单位公章后,在预审案件提交系统附件栏中以PDF格式提交,没有按照要求提交自检表的专利预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本通知从2022年9月26日开始试行,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咨询电话:0373-3553059。

  附件:1.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试行)

  2.外观设计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试行)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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